用户注册    

陕州湖滨切换站点
我的村庄

三门峡人:你的电动车明天还能骑吗?三部门已下发通知!

热点新闻|2019-04-15 14:40:20| 阅读量:1088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

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同时生产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企业,核实企业和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生产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生产违标电动自行车。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避免不符合标准、未通过CCC认证的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超出CCC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和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或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纂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将推动地方立法,提请政府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

同时,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科学合理分配路权,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公安部门将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制定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过渡期满不得上路通行。

支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提请地方政府进一步增加公交供给,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报请政府实行免费乘坐公交政策,引导人民群众在出行时更多选择公共交通方式,不断减少电动自行车出行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的交通压力和安全隐患。

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又环保的交通工具,深受人们的青睐,在我省郑州等地有巨大的保有量。

【新国标】即将实施的电动车新规范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

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和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新国标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4月15日后买电动车,如何查验符合新国标?

消费者要买电动自行车,如何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电动车行业产品从许可生产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将跟新国标同步实施。

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同时提醒,新国标实施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4月15日后,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这么重要的消息,

赶告诉身边有小电电的朋友吧!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糯米
分享到